近年来,上海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将环评视为政府保护环境的最有效的“调节器”,防止城市污染的“控制阀”。5年内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逾1000个,今年又推出了更为严厉的区域限批,从源头上严把环境质量关,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5年达到85%以上,去年COD、SO2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2%,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9%,创历史最高纪录。
据悉,目前本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已达97%,在贯彻执行环保法方面走在了全国沿海地区前列。
实施环评制度势在必行
上海是一个特大型城市,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而上海城市化、工业化程度高,经济发展速度快,2010年世博会的举办又对城市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都决定了上海必须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环境优先科学发展之路。
200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应依法实施环评制度。上海抓住规划环评这一契机,出台了环评法实施办法和规划环评目录,5年来,上海已经完成《上海市杭州湾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区区域环评》、《上海市滩涂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15个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出一条从源头加强环境保护的新路。
近年,一些区县政府建立重大项目引入协调机制,环保部门在前期即对一些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或与周边存在潜在环境矛盾的项目予以否决,将环评作为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环节和前置条件,有效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失和破坏,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源头控制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约近100个项目由于环保“一票否决”而不予建设。从眼前看,是损失了局部的经济利益,但从长远看,通过“选资招商”提升了区域开发的整体水平,为环境容量留下更多空间。如上海化工区在招商引资中就设置很高的准入门槛,近几年否决了5个总计50多亿元的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项目,避免了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严控新增污染总量
“规划不环保,环保好不了”。开展环评是从源头加强环境保护的“控制阀”。从法制和机制上,保证了环境影响评价在总量控制、源头预防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2003年起,市、区两级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区域开发、工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规划,必须开展环评。在规划编制同时开展规划环评,没有规划环评文件的不予审批。这样确保了各项环保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控制本市新增污染物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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